质量管理制度介绍
1. 概述:
质量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中心工作,公司领导应重视食品质量工作,设置了QS 质量管理体系,并明确规定了各部门人员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质量负责人的管理。
3.质量负责人的任命资格:
公司总经理有权任命质量负责人,其它任何人员均不具备此职权。
4.质量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4.1. 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4.2.男女不限,年龄不限。
4.3. 有三年以上从事食品生产方面经理级以上的工作经验。
4.4. 有三年以上从食食品管理方面经理级以上的管理经验。
4.5. 熟悉食品相关基本法律和制度。
4.6. 工作细致严谨,实事求是,积极主动。
4.7. 责任心强,有敬业精神,对本职工作勇于承担责任。
4.8. 有通过ISO、HACCP、QS等与食品质量有关的培训经历。
5.公司总经理职责和权限:
5.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5.2.制定颁发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5.3.批准颁发质量管理制度;
5.4.设置组织机构,任命有关人员,并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5.5.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足够的资源;
5.6.对本公司终产品质量负全责。
6.质量负责人职责和权限:
6.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有关规定;
6.2.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公司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
6.3.负责质量管理活动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
6.4.组织制定质量制度;
6.5.具体领导品保部工作;
6.6.向总经理报告本公司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所取得的业绩,以及质量管理体系所需作的改进。
6.7.质量负责人任期原则上为三年,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任命或撤换。
7、附:质量负责人任命书
质量负责人任命书
为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确保公司产品质量和食品管理体系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特任命 为本公司质量负责人;行使质量否决权,任何人不得干预。除其原职位的职责外,作为质量负责人赋予其主要职责和权限是:
1、负责按照国家食品市场准入通则、细则,GB14481-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以及国家有关质量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食品质量管理体系;
2、负责质量管理活动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
3、组织制定质量制度;
4、为公司全体员工安排食品相关的培训和教育;
5、就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事宜与外部联络。
6、在整个公司内促进质量意识的形成、提升和巩固;
7、向总经理报告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的需求;
8、对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规定的工艺流程、原辅材料采购验收、成品出厂检验、质量管理文件等,有处决权。
特此任命,即日生效。
总经理(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