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年(农历癸卯年)腊八饮食消费提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
时间:2024-01-15 阅读量:230· 兔年(农历癸卯年)腊八饮食消费提示
小孩小孩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
腊八节,俗称“腊八”,是指农历腊月(十二月)初八这一天。节日当天我国大部分地区有吃腊八粥、泡腊八蒜的习俗。为帮助消费者科学食用腊八粥和腊八蒜,特做如下消费提示:
腊八粥篇
腊八粥也叫七宝五味粥,多由大米、小米、玉米、薏米、红枣、莲子、花生、桂圆和各种豆类(如红豆、绿豆、黄豆、黑豆、芸豆等)等食材熬制而成。
食材搭配有讲究,兼顾口感与营养...[查看详细]
·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着力排查化解生产加工中的风险隐患。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呼和浩特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分为宣传培训、集中整治、巩固提升、总结验收等环节。
一是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学习贯彻,采取集中培训、上门指导等方式对食品小作坊进行培训宣传。二是全面摸底排查,分类建档。对食品小作坊全面摸底排查,分类建立食品小作坊监管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加工行为,严厉查处无证无照小作坊,坚决取缔“黑作坊”。三是落实监管责任,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以“宣传+监管+服务”模式,重点检查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场所、环境卫生条件、各项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等内容。四是督促落实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指导,督促食品小作坊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五是鼓励食品小作坊申报示范点,提档升级。鼓励食品小作坊申报示范点,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改进生产工艺、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提升为食品生产企业。
该项行动正在开展中,力求提升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知识水平,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生产加工行为,督促食品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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