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区由于受地方风俗等的影响,以及食品生产条件的限制,在食品等方面,还是有很多的隐患,需要政府监管部门不断地加强监管。
今后,农村的红白喜事、聚餐不能随便办了。11月2日,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贯彻执行《陕西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自11月1日起,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告登记制度,并对乡村厨师实施备案管理制度。
乡村厨师上岗须持健康证
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在家庭或非食品经营场所举办的一次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并主要由乡村厨师、流动餐车或举办者自行承担加工烹饪的婚丧嫁娶、乔迁祝寿、子女升学等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登记、技术指导、厨师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办法》规定,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告登记制度。聚餐人数50人(含50人)以上提前3天向本村食品协管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举办人、承办者基本情况、聚餐时间、地点、人数和人员来源、场地卫生条件、菜谱等。村食品协管员接到报告后,做好相关登记,并与聚餐举办者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承诺书》,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就餐人数在200人(含200人)以下的,由本村食品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由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卫生条件较差或设施设备严重不符合食品要求的,应禁止举办集体聚餐活动。
同时,对乡村厨师实施备案管理制度。乡村厨师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聚餐食品须按品种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后的密闭容器内,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农村宴席95%在家中制作
昨日上午,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针对农村家宴食品的现状,去年曾做过专题调研。数据显示,2012年每千户家庭中,举办宴席的次数为165次,平均每次就餐人数为160人。对农村居民参加宴席频次进行调查,发现500户家庭中,每户年平均参加宴席为5次。农村承办宴席,95%在自己家中由农村厨师帮忙制作,5%在附近酒店举办。宴席加工制作厨师由本村或附近村民组成,人数3至10人不等,大多未经过正规学习,学徒出身。
在调研中发现,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家庭红白喜事举办宴席规模越来越大,一批以制作宴席的民间厨师队伍逐渐壮大,由于这些厨师缺乏基本的食品知识和法律意识,加之加工条件的限制以及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加工食品过程存在较大隐患,常常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该负责人指出,在本《办法》出台之前,汉中各县均出台有相关政策,从实际效果来看,汉中市大部分县区实行50人以上聚餐信息报告备案并派人现场指导是规范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的有效手段。此次出台统一的管理办法,将对农村家宴的食品管理起到作用。
市场上面,越来越规范的监管,将会逐渐的让人们增强食品意识,不断地提升市场的发展水平,也将为人们的健康饮食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