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在10月1日正式实施,相关工作将有序进行,各级政府都积极开展工作,保障人们的食品。《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工作的意见》出台,未来将通过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黑名单制度、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等多项制度,提升食品保障水平。
强化源头管控,我省将禁用一批高毒农药,探索建立低毒农药补贴制度,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管,定期检查与日常抽查相结合,与此同时还将加快建设可追溯体系,尽快实现肉制品、乳制品、白酒、醋、食用油等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可追溯。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探索建立食品信用分级分类标准,严格实施食品和农产品质量黑名单制度。推进食品诚信系统信息共享,将食品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等挂钩。
今后,食品将纳入全省各地市公共体系和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范畴,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显着的表彰奖励;对不作为的通报批评、责任约谈;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