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从今年3月份以来,区市监和市场管理部门开展广泛宣传、清理排查和集中整治行动,辖区内电动车销售集中地的经销商违反《萧山区非机动车管理条例》,销售“超标车”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3月19日上午,区市场监督管理干部联合商业城相关科室与市场人员对萧山商业城太平洋市场车辆一条街各电动车品牌超标车和老国标电动车进行抽查。随着电动车数量逐渐庞大,不少超标电动车所产生的隐患也逐渐凸显;符合2018年国家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标准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为此,市监部门再次对电动车销售点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商家进行了现场政策法规宣讲,要求商家必须在营业场所张贴《通告》,坚决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包括以套牌方式或者二手车名义销售“超标”车。并严肃提醒,超标或老国标电动车将于2019年4月14日后禁止在店内销售。新国标对速度、重量、防火等指标作为强制性标准,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性能,大大减少了隐患。
车辆街经营户纷纷表示,坚决接受市监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全力配合国家新政策的实施,顺利完成“超标”电动车三年过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