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学校的餐厅食堂由于主要针对学生消费,因此价格的消费透明度一直不是很好,北京市近期加大了对于学校食品的制度化管理,本学期起,家长可亲自参与选择学校配餐企业。同时,配餐标准和食谱、成本构成等也将全部公开,接受监督。昨天,市卫生局和市教委召开规模"学校公共卫生约见会",全市43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负责人参与约见。
家长有权选择学校供餐企业
昨天,市教委表示,今后,送餐半径将作为选择供餐单位的指标之一。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代表要对备选供餐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共同商定营养餐收费标准及食谱,终选定为本校送餐的企业。
市教委和市卫生局将建立以学生、家长、老师、学校满意率为指标的信息共享机制,对全市营养餐企业开展考核和评估,区县教委对学校选择营养餐送餐企业进行指导和规范,明确企业的准入要求、送餐半径、选择办法并进行检查。
学校不得盈利教委监控价格
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加大对于食品的有效监督管理,提升学校食品的机制建设,按照两部门要求,严禁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以任何形式获取不正当利益,不得直接或变相用学生餐费补贴教师伙食费或发放其他福利。严禁以任何名目要求供餐单位为学校提供无偿服务等损害学生利益、败坏学校风气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不论是学校自办还是引进社会力量承办的食堂,要账目公开,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学生食堂盈利。引进社会力量承办食堂合同中,须明确接受学校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内容,同时,区县教委要对成本核算和饭菜价格进行动态监测。
公布食谱成本设专职员
除价格外,学校还应公布配餐标准和食谱、成本构成、进货情况、卫生检测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可聘请学生家长作为学生就餐义务监督员或通过家长开放日定期听取各方意见。
按照两部门要求,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责任制,分管校长具体抓;各校要配备食品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