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10日批准1999年8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根据2006年2月21日《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次修订根据2008年1月13日《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订,苏州市物价局立即对各有关单位发出《苏州市物价局提醒函》,要各单位自觉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禁止价格欺作行为,要严格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我们南环桥市场内聚集了各地的农副产品经销商,在接到苏州物价局通知和材料后,市场立即把《苏州市物价局提醒函》和《价格政策文件汇编》发放到经销商,并通过广播定期播放,以加强经销商对价格法规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