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隐形“四风”问题,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集团纪委室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
通知指出,各单位党委、纪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上海市、光明集团和集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光明“六条铁规”。要认识“双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隐蔽性保持清醒认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防止利用 “双节”特殊节点搞吃喝送礼等隐形“四风”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抵制“四风”,既要管好班子、又要带好队伍,还要教育、管理和监督好本单位的全体党员干部, “双节”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重申“八个严禁”: 即严禁违规变相收受微信红包或用其他方式收受礼品、礼金、月饼券、月饼实物等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月饼券、月饼实物等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以职工福利的名义发放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电子礼品卡及月饼券、月饼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公款旅游、公款进行与经营业务无关的大吃大喝;严禁违规系统内公款相互宴请、违规安排市外举办会议。
通知强调,集团各级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党政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本单位、本部门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集团各级纪检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公款购买和收送节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滥发津贴福利等节假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纪违规问题,深入研究“四风”新动向、新形式,采取有效措施,始终保持执纪监督的高压态势。纪委将先以自查的方式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将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发生。同时,对于织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不实、管不严的;纪检组织监督检查走过场,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隐瞒不报的,将进行重点督查。问题严重的,将根据《共产党问责条例》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