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方市场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务诚信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商务诚信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深入推进东方市场商务诚信建设工作,引导广大水产经营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以“诚信兴商、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为核心,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大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牢固树立商业道德操守,切实增强诚信经营意识,向市场经销商提出倡议如下:
(一)确保商品质量。全体经营户须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质量承诺、管理、应急处置等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强商品经营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所经营的各类商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严格对供应商的资质认定,加强索证索票管理,建立健全供应商档案;积极参与商务主管部门开展的水产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确保流通领域商品特别是食品的质量。
(二)提升服务品质。全体经营户须重视客户体验和反馈意见,跟踪了解客户满意度,及时改善服务质量;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水产批发及零售经营户主动推出并切实兑现“先行赔付”、“无理由退换货”等诚信服务,提升售后服务水平;餐饮经营户要自觉遵守优质服务承诺,创新服务项目和手段,提升服务水平。
(三)坚持诚信经营。全体经营户须主动践行诚信经营理念,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加强对员工的诚信宣传教育,树立员工的商业道德操守。水产批发及零售经营户坚持“货真价实”的原则,抵制虚假促销行为;与供应商共同抵制违规乱收费行为,实现零供关系互利共赢、和谐发展;餐饮经营户要明示行业服务公约并严格执行收费价格标准,自觉抵制商业欺诈行为。
(四)树立商业品牌。全体经营户须强化品牌意识,通过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打造品牌的无形价值,树立“商品、服务、信誉”的品牌经营户形象;培育“品牌商品”和“品牌服务”,引导消费者逐步树立“品牌消费”意识;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拒绝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做好经营户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品牌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