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随着气温的逐步升温,近期,国内个别地区学校发生了聚集性性痢疾疫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确保学生饮食,近段时间,福建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联合转发了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监管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通知》,要求全省卫生、教育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堂食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督促学校全力开展学校食堂食品自查,强化对学校食堂食品的监督检查,并做好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工作。
《通知》要求,把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放在工作的首位,强化对学校食堂食品工作的部署和安排,以预防食物中毒为主要目标,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食堂食品自查、自纠,认真排查食品隐患。要迅速对行政区域内学校食堂食品开展监督检查,突出检查发生过食品事故、C级或不合格的学校食堂等重点单位,以大宗食品原料、学生饮用奶、冷荤凉菜等重点品种为主,开展原材料采购、人员健康、加工制作等内容检查。
根据《通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应做到食品原料采购索征索票、有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特别是采购禽、畜动物肉类,要索取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和经营来源不明、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学校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上岗,并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学校食堂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活的禽畜类动物、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米以上。加工制作食品特别是禽类动物肉类、四季豆等食品时要烧熟煮透。冷荤凉菜制作要有专人、专室、专工具、专、专冷藏。要规范餐用具清洗,食品、工用具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通知》还要求,各部门要在学校主管领导、食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中深入开展食品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食品风险防范意识。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应急处置制度,发生食品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