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8条措施,推进食品安全全过程、全方位治理,全力打造“食安花城·康养胜地”城市形象。
《意见》提出,攀枝市要以高度的政治站位,推进食品安全与建设中国阳光花城、中国康养胜地的发展定位深度融合,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实行党政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将食品安全纳入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对履职不力,或酿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在监督管理方面,攀枝花市将进一步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风险严控、问题严治”治理体系,确保监管覆盖率、检查发现问题处置率、不合格食品处置率、监管信息公开率100%。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手段,落实生产经营者、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等市场主体法律责任,对违法犯罪行为处罚到人。
此外,《意见》还指出,要积极推进社会共治,健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对严重违法失信者在政府性资金支持、政府采购、土地供应、行政许可、信贷融资、评先评优等方面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围绕五个“康养+”发展体系,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食品产业体系,弥补产业短板,提升供给质量,到2020年“三品一标”产品超过150个。加大投入保障,充实监管力量、加强技术支撑、完善应急体系,食品抽验抽检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统筹示范创建,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统领,统筹推进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示范单位五级联创,协同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与健康城市、文明城市等多创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