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滨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致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一封信,内容如下:
尊敬的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对于正处在生长发育关键时期的中小学生来说,食品安全尤为重要。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铺是学生购买食品的主要场所,承担着维护孩子健康消费的责任。希望广大食品经营者与食品监管部门一起,共同守护孩子在校期间食品消费安全。
争做诚信守法的经营者。希望您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孩子健康成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规范加工操作行为,保持经营场所清洁,按照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自觉抵制、拒绝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的“三无食品”,规范提升经营行为,保障经营食品安全。
争做有良知、有爱心的经营者。希望您在守法经营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孩子食品安全意识差、自我防护能力弱这个特殊性,从关爱孩子成长出发,做一个有爱心、有良知、有情怀的食品经营者,做到“只挣良心钱,拒赚黑心钱”,自觉拒购、拒售对孩子身体健康不利的辣条、糖果、饮料、膨化食品、肉制品、水产品等廉价“五毛食品”,经营健康、营养、安全的“绿色食品”,消除孩子食品安全隐患。
争做食品安全的贡献者。希望您在守法经营、用心用情经营的基础上,发挥自身优势,踊跃向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举报伪劣食品和不法经营者,成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吹哨人”,为实现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做出积极贡献。滨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保守您的秘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对举报线索查实的,滨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保障销售食品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筑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