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消息 4月27日,广东省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即将返校。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切实做好学校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广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强化监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到位,全力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疾控部门关于学校复课前防控的具体指引,督促学校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检查并清理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调味料和食品相关产品,确保食材安全,规范加工熟食食品,避免食物交叉污染。督导检查学校食堂做好设施设备的保洁消毒,特别是学生餐饮用具要进行严格消毒后才能使用。督导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供餐时间,错峰分批就餐,控制好就餐人数,避免聚集性就餐,限度防范风险。
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学校校长(园长)负责制。各校主要领导组织对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开展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采取校外配餐的学校,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校外集体配餐单位的遴选和监督,建立并落实配餐接收、分餐等各项配餐管理制度,不得选择未达到食品安全量化A级要求的单位(生产企业除外)进行供餐。学校依据省教育厅制定的《广东省学校食堂每日自查要点表》完成日常食品安全自查,上报“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并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有关要求,落实学生餐营养配餐工作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和填写陪餐评价表,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开展“云课堂”食品安全专题培训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以“云课堂”的形式,举办了《2020年春季学生返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线上专题培训》。培训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SGS通标的专家授课,围绕“八个确保”、“四个规范”以及《广东省校园食堂从业人员的常识》等内容,分别从病毒的防控知识、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复工复学疫情防控工作要点、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操作关键控制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而详实的解述。
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就如何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及申报验收、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点分析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如何应用“邑餐食安”平台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指引四个问题,对各级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分管领导、相关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
湛江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联合通过网络在线直播的方式,举办了学校食堂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知识视频培训班。全市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校长(园长)、食品安全管理员,约500多人参加了视频培训。培训通过有关案例重点解读了《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十条措施》,从主体责任、从业人员管理、原材料采购验收管理、加工制作过程管理、餐饮具消毒保洁管理、场所清洁消毒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人员用餐管理、违法行为查处和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培训。
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韶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执法人员进入学校周边餐饮店后厨查看设备是否定期维护消毒清洗、是否及时清理过期、临期、变质食品原料、“三防”设施是否有破损,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并现场指导进行防疫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防护技能。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每天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有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就餐场所必须制订详细的就餐分流方案,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确保科学有序安全用餐。
茂名市市场监管局对各学校周边餐饮店、食品店现场督查验收,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以及库存食材清查情况,对脏乱差及无证照企业作出责令停业整改。
云浮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加强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对就餐人员实施体温监测。要求学校食堂科学组织师生就餐,合理划分就餐场所、区域,采取分批分散用餐或打包方式,避免聚集用餐。要求学校及其周边至少200米范围内所有经营者(含流动摊贩)及从业人员要参加核酸检测,未参加核酸检测或核酸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营业。
发布安全就餐指引
梅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不同师生不同就餐需求,发布4则安全就餐指引。需要在校外就餐时,应选择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可寻找“笑脸”就餐,尽量选择到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为B级以上(“大笑”“微笑”)的食品经营单位就餐。需要网络订餐时,应选择合法合规的供餐单位,注意查看店铺“商家信息”模块中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信息,特别要留意食品经营范围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等关键信息,且少订购高风险食品(如四季豆、生食、冷食类),验收后尽快食用,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以备维权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