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完善农村牧区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切实加强农村牧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从8月26日起在全盟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的重点目标:小作坊、小商店、小摊贩、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面向农村牧区销售食品的批发经营主体、农村牧区集贸市场。
二、整治的突出问题:农村牧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清查不到位;农牧民群众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监管不到位;农牧区食品经营条件和卫生状况不达标;风险分级管理和量化等级评定工作不到位;边境地区市场进口食品监管不到位;生产加工过程“两超一非”违法行为和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监管不到位;执法“宽、松、软”和行刑衔接赌点解决不到位。
三、整治的重点违法情形:农村牧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包装标识、商标造假;仿冒侵权“山寨”品牌;食品假货;“三无”“劣质”食品;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 竞争违法行为。
四、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2021年春节前,我盟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