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立足市场监管工作,从老百姓关心的校园食品安全入手,联合自治区教育厅,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调研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3月22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副厅长级干部朱长军,自治区教育厅成员、副厅长孙长波分别带队,前往乌鲁木齐市中等职业专业学校、乌鲁木齐市第七中学、乌鲁木齐市第四十四小学、乌鲁木齐市第三十幼儿园等十余所学校(幼儿园),重点对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厨亮灶”情况,就餐场所、操作间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消毒措施、索证索票、原料储存、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情况,进行了的检查。
调研组指出学校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方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食堂开办者及供餐单位直接责任、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严格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领导陪餐制度,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营造校园文明用餐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 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加大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积极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高数字化、智慧化监管能力,积极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推进“查安康”APP的推广使用,切实保障校园食品质量安全。
来源:新疆市场监管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