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促进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和转型升级,提升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5月中旬,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省食安办印发《2021年福建省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 《工作方案》),即日起启动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试点建设工作。
《工作方案》制定目标任务是:全面落实“四个严”要求,以保障食品安全为底线,通过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探索建成具有福建特色的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通过3年的努力,建设一批管理规范、特色鲜明、效益突出的小作坊集中加工区,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全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促进小作坊规范发展、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依据《工作方案》安排,2021年福建省将择优选取4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开展试点建设工作,建设内容包括小作坊治理体系建设、小作坊监管责任落实、小作坊主体责任落实、加工区规划与设计、加工区管理与服务规范等5个方面内容。
试点建设分3个阶段实施,阶段为申报阶段,预计2021年6月中旬前完成;第二阶段为试点建设,2021年10月底前完成;第三阶段为试点验收,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省食安办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试点建设工作,将试点建设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严格经费管理,落实专款专用,扎实推进试点建设工作,确保试点建设保质保量完成。要注重实效,大胆创新,各试点建设单位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模式,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试点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试点建设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引导公众参与,加强对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试点建设工作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试点建设的意义和有关工作动态,不断提高食品小作坊业主、从业人员和公众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引导食品小作坊、公众参与试点建设,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