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设置消费额,诱导、误导或者迫使消费者超量点餐罚1万元,严管“倒奶打投”“大胃王吃播”等诱导浪费行为……5月27日下午,《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被纳入法规条文的刚性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餐饮外卖平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个人等不同主体的责任和“红线要求”被逐一明确。
值得一提的是,为偶像“打投”拿走瓶盖倒掉牛奶、“大胃王”吃下海量食物等以浪费和挥霍为代价的吸睛牟利行为也被叫停。
个人:发现食品浪费可拨打12345举报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法规明确,本市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反食品浪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食品浪费行为。个人外出就餐时应当适量点餐、取餐,主动打包剩余餐品,践行“光盘行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食品浪费行为,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可以通过市民服务热线反映或向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餐馆饭店:服务员要对过量点餐说“不”
餐厅设消费额“门槛”迫使消费者超量点餐,今后将成违法行为。法规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明示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消费额,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对诱导、误导或者迫使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浪费,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法规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安排服务人员作为劝导员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取餐、打包剩余餐品,对明显过量点餐、取餐的行为进行提醒、劝导。
来源:中 国食品安 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