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小餐饮
食品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全力推进安全监管,认真抓好整规试点工作落实,自2011年7月起,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全省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规范试点工作,专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11年7月到2012年上半年结束。现已将昆明市、大理州和呈贡县、芒市作为州市、县两级试点单位,将对小饮食店、小农家乐、小饮食摊群等各类小餐饮进行整顿规范和示范建设。
通过对小餐饮整规试点,逐步规范经营行为,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管理办法,解决一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使小餐饮逐步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安全基本保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