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全市包装饮用水质量,7月9日上午,吉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21年全市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风险防范座谈会。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胡小勇、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处派员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负责人、全市42家及莲花县4家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指出了目前包装饮用水生产行业在生产许可保持情况、生产加工卫生条件、关键控制点记录、出厂检验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了部分严重违法企业处置情况。要求:一是企业要认真仔细开展自查,存在问题的,应当自觉整改到位,并向县局提交自查报告。若自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确实无法整改到位的,应当主动申请注销许可;二是要求监管人员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抽检不合格的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从严从重查处(罚款5万元起步),严禁减轻从轻处置;三是严惩多批次不合格企业,对一年内出现3批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并在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公示,倒逼企业升级或关停,净化包装水生产企业。
会议要求,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整改,加强过程控制、如实记录生产台账、认真洗涤消毒回收桶,生产“放心水”。今年,市局将重点考察企业检验人员操作能力、前置审查《取水证》、规范标签标识、核查生产台账和出厂检验记录,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落实整改企业,保障群众保障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