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措施,坚持“人物同防”,有效防范疫情输入风险,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中突出“五个”强化措施,有效加强了对冷链食品监管力度。
强化报备措施,提前进行报备。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者,按照“就近、便捷”原则,自行选择货物拟进入的集中监管仓,提前24小时通过“郑冷链”或“豫冷链”追溯系统(以下简称:追溯系统)进行报备,如实填报经营者及供货商名称或姓名,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食品名称、种类、数量,运输单位(车辆)、到货地点、预计到达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运输途中严禁与其他非进口物品混装混放。
强化查验,严格报备材料。对于从事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储存、销售、加工的经营单位,须查验《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出库证明》、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码。食品生产经营者购入的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查验进口货物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对内包装进行消毒,对小销售单元赋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码。
强化专柜销售,严格终端管控。食品生产经营者面向消费者销售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时,要严格执行“专库存放”、“专柜销售”制度,需要开箱的坚持“谁开箱、谁消毒”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下一次包装进行规范消毒并关联赋码。在产品外包装或货柜醒目位置加贴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码。消费者购买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时应核对产品信息与食品安全追溯码信息是否一致。凡使用现金支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进行实名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购买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货物名称、种类、批次、数量等。
强化核酸检测,确保从业人员安全。对从事冷链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认真进行核酸检测。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式较为严峻的形势下,对从事冷链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由原来的两周一次,现在改为一周一次。在单位组织检测的基础上,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专门派工作人员到企业现场组织进行检测,达到应检尽检,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强化监管力度,严格市场检查。为进一步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管力度,二七区市场监管局由局副科级干部李华杰牵头,组织专班人员深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反复不间断的检查。对未经集中监管仓集中检测、集中消杀、集中赋码的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一律不得储存、加工、销售。对违反规定,未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仓检测消毒、不赋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码、不索证索票、不亮码销售、不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停业整顿;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中 国食品安 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