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台疫情期间施行的十二条举措,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化解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困难,促进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持续发展,保障企业在特殊时期平稳发展。
据悉,这些举措关乎进一步方便企业准入、助力企业融资、帮扶其生产质量提升等方面。就疫情导致的市场主体准入相关手续办理不便的情况,该局出台依托“浙里办”平台为企业进行线上办理、为市场主体提供“帮办、导办、代办”服务、营业执照变更可延期办理等解决方案。就企业融资问题,该局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和便利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就企业生产质量提升方面,该局加大“品字标”培育力度,并利用资金扶持、优化服务等措施,助力企业生产质量提升。
举措也包括优化面向企业的一系列服务。在标准化发展方面,该局针对企业开展标准技术解读服务、标准化技术指导等工作;计量与认证服务方面,该局适当延长相关检定周期、提供线上评审服务等;该局还延长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有效期和防疫特殊区域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
针对食品企业,该局进一步优化食品生产企业许可服务。对生活必须食品生产企业视情况免于现场核查;对员工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帮扶企业;指导食品行业协会发挥作用。该局还通过开辟线上办理渠道、监管人员指导申报等方式进一步优化“三小一摊”食品主体办证服务。
此外,举措还包括推广消费维权线上调处模式、加大疫情期间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从快从重查处涉疫违法行为等,通过加强监管手段,进一步规范防疫时期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