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市旅游景区(含农家乐、牧家乐)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及周边相关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及周边相关经营单位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全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履行食品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原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过期变质食品等方面进行了排查。同时,针对景区门票及周边商品销售、停车场和宾馆餐饮等,对相关市场主体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执行政策减免要求、是否存在误导诱骗交易等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依据自身经营规模和供餐能力组织接待游客及旅游团队,同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积极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行为,从严控制食品加工过程,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鼓励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采用“4D、五常、六T”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模式,进而提升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水平。检查中,针对部分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行为,执法人员发放了《关于规范旅游相关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秩序、明礼诚信、守法经营、落实明码标价要求,自觉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对存在的问题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