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管,增强食品经营主体安全意识,高效推动食品经营主体“两个责任”落实,11月9日,宁夏中卫市中宁县市场监管局宁安市场监管所组织召开了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食品经营主体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通报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调研、督查、回头看“两个责任”落实中发现的及区、市食药安委办督查“两个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对实际操作中存在的疑问进行了现场指导、解答。
会议强调,一是认识要到位。食品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不仅是对人民负责的具体体现,更是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的法定义务,必须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责任要到位。要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完善责任制度,严格责任要求,明确责任人员,做到活有人干,事有人管。三是措施要到位。围绕“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件事”,建好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调度会议纪要“三本账”,以扎扎实实的工作,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