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宁夏灵武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开展肉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肉制品质量安全,确保辖区群众可以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灵武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制定下发了《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开展肉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监管责任。
督促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登记制度。指导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经营等法定责任,并将《关于规范牛羊肉等畜禽肉及其制品经营者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张贴至每户经营主体,确保规范经营。
结合实际,该局组织人员对肉类产品生产单位、小作坊、农(集)贸市场、肉品销售店和餐饮服务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造、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盐池滩羊”注册商标标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及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等行为。
截至目前,该局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检查肉类产品食品生产经营户131户次,对33家食品生产经营户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1份,《当场处罚决定书》6份予以警告,立案查处2起,结案1起,罚没款0.3万元。
据介绍,灵武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肉类产品生产单位、小作坊、农(集)贸市场、肉品销售店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贯彻落实“四严”要求,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守护好群众的“肉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