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绿办(中心)、各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定点监测中心:
截止今年六月底,经农业部颁布的有关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贮藏运输等涉及绿色食品全程质量控制各个环节的农业行业标准共90项,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标准体系,为绿色食品开发、认证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目前,绿色食品标准体系中,产地环境、贮藏运输以及生产过程中投入品的使用等准则类标准已基本完善,已颁布的大类产品标准也覆盖了近90%的绿色食品申报产品,其他的产品标准正在制定或即将制定。
绿色食品具有产品覆盖面广的特点,除初级农副产品外,还包括各类加工食品。随着食品工业的飞速发展,新的工艺、新的产品不断涌现,而相应的绿色食品标准制定工作显现出滞后性和渐进性。为保证绿色食品质量,在不降低认证标准的前提下,提高申报效率,同时,也为尚未颁布相应的绿色食品标准的产品开展认证工作提供依据,中心在《绿色食品监测机构管理办法》中对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问题做出了“严格执行绿色食品有关标准,无绿色食品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无以上标准,采用经报中心批准的标准”的具体规定。
在该规定执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企业采用的“企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水平较低,个别标准中甚至没有安全卫生指标,所以无法达到绿色食品标准要求。为保证绿色食品标准的严肃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规范企业执行标准的确认审批工作,现将中心制定的《绿色食品申报企业执行标准确认审批程序》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在绿色食品开发、认证和管理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