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汤圆终不久

2012-02-225888.TV 新闻资讯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三百六十行,任何一行都能够养家糊口。做假造假终究不是正当营生,难逃发法律的制裁。
    密谋造假为发财
    邢某、苌某,两人同龄,32岁,家住新乡市封丘县。两人从小就一起上学,关系甚好。大学毕业后,邢某到郑州一大型商业集团采购部门任职,苌某则投身当地食品行业。
    2011年9月,邢某从郑州回封丘老家,见到了同学苌某。两人促膝长谈,谈得更多的是如何发财。邢某说现在造假比较赚钱,苌某则说有食品行业的经验。“那就造假食品吧!”两人一拍即合,最后决定假冒某知名食品企业的牌子,造假冒的汤圆。
    邢某提供老家的小院作为“厂房”,两人共同出资数万元买来制冷机、压缩机、打码机等设备,请人印制出假冒的名牌食品包装箱和包装袋等。
    “名牌”汤圆出农家
    同年11月,邢某两人以每吨5900元的价格买来5吨散装汤圆。他们又找来4名工人,承诺“计件工资”,每包装一袋的报酬为一元钱。一切就绪,开始造假。邢某请年近六旬的老父亲出山:“你只在家招呼生产,其他的事不用管。”就这样,老邢担任起“生产厂长”。每天,工人们能造出五六十箱“名牌”汤圆,截至发案共造了1000多箱。
    邢、苌两人积极联系客户。当年12月,他们以每箱75元的价格,销往河北省和省内的驻马店市共700余箱,而真实的此类汤圆市场批发价则在百元以上。
    东窗事发3人获刑
    2012年1月10日,接到群众举报后,省质检局执法人员查封了邢某的造假窝点。在现场,执法人员查获了打码机、压缩机、电子秤等造假设备,查获了600余个包装箱、1万余个包装袋及341箱成品。
    因此案涉嫌犯罪,省质检局将案件移交给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派出所审理。1月12日,民警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将邢某父子刑事拘留,苌某闻讯后潜逃。落网的邢某万分后悔:“本来想挣点钱,顺便也为父亲弄点零花钱,结果却害了父亲。”
    民警一方面加大对苌某的追捕力度,一方面追查假冒汤圆的流向。经过努力,民警在驻马店市追回了500余箱,避免假冒产品流向群众的餐桌。
    2月14日,难忍离家之苦的苌某回到家里不久,即被布控的民警抓获。目前,苌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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