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系统在食品的监管中要发挥重要作用

2012-05-175888.TV 新闻资讯
    近年我国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食品企业安全责任不着重,农产品的流通缺乏组织化、以及落后的食品包装化水平这一切滋生了食品安全食品的发生,商务部认为,追溯系统在食品安全的监管中要发挥重要作用。
    为此,商务部主导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其认为,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从流通领域入手建立市场倒逼机制,强化经营企业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能力,促使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换言之,推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有利于提高食品质量安全。
    然而,政府主导的肉类蔬菜追溯系统能否解决上述问题,仍需接受实践考验。
    数据显示,两批试点城市已确定在260多个屠宰企业、140多个大型批发市场、5300多个标准化菜市场、2400多个大中型连锁超市、7100多个团体消费单位开展试点。按照商务部的规划,未来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争取“十二五”末覆盖城区人口百万以上的城市。
    据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首批试点城市中,上海、成都、杭州、宁波、无锡、青岛6个试点城市追溯体系已投入试运行,初步实现追溯功能,并与中央平台对接,上传数据4200多万条。第二批试点城市,目前已陆续开始招标。
    但我国流通组织化、包装化程度不高,个体从业者占到经营主体的95%,冷鲜肉、分割包装肉占比不到10%,包装蔬菜份额不足13%;流通基础设施条件差,大部分批发市场没有基本的检测检验和贮藏保鲜设施,采取传统的人工结算交易,信息化程度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自律意识不强,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食品安全制度没有有效落实。
    参加追溯体系建设的专家评审透露,肉类蔬菜流通现状与建设追溯体系要求差距较大,实际建成溯源体现的试点城市仍是少数,可借鉴和参考的经验不多,已试运行溯源体系的试点城市大多只能管住猪肉。也就说,倒逼机制并不适用于所有农产品。
    追溯系统要发挥作用必须有一定的前提条件,即生产企业规模相对集中、社会的诚信度较高、流通的中间环节很少、监管十分有力。而这些条件目前在我国均不具备。
    目前,国内从田头到餐桌,几十万家小作坊,2亿多小农户,有各种各样的环节,给每一农产品编码成本实在太高。尽管溯源系统建设投入主要由政府负担,但溯源系统不会给零售商、批发商增加收入,反而会增加其交易成本。同时,由于流动领域倒逼,生产企业必须增加信息化投入,这无异于增加了普通生产企业的负担,减少了其参与溯源体系的积极性。
    要克服这些难点,仅凭商务部之力很难完成。目前,商务部主导的追溯体系建设主要集中于流通领域,而追溯的源头在于蔬菜生产企业规模化和信息化,而这正是掣肘农业发展的关键。因而,期望短期内通过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并非易事。
    有识之士指出,在体系具体建设时,需要顶层设计,加强流通环节与种植养殖环节的信息衔接,探索建立肉类蔬菜全过程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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