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保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针对浙江省当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监管工作薄弱环节,近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一是必须严格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加强原料采购管理,对采购的原料质量负责。
二是必须严格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对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三是必须严格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检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通知同时要求,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和处置工作程序,畅通信息渠道,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严防本辖区内保健食品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一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可能存在的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进行彻底排查清理;二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三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声称减肥、辅助降血脂、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等功能保健食品的非法添加行为;四要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质量评价,并对问题产品进行相关处理;五要依法行政,健全监管信用档案,完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六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