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措施做好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工作

2012-06-055888.TV 新闻资讯
    近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工作。
  自2011年5月起,重庆市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实施经营条件审查,符合保健食品经营条件的,发放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意见通知书,对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由于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意见通知书有效期为一年,截至目前,审查意见通知书已陆续到期,为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对经营条件审查意见通知书即将到期,且经营单位继续经营保健食品的,由经营单位在有效期届满前向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提出换发申请;经营条件审查意见通知书在本通知下发之前已经到期的,经营单位应在本通告下发之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出换发申请。逾期提出申请的,按新申请经营条件审查办理。同时指出,在《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工作自行停止。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调,经营者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进行保健食品经营,不符合条件者,不得经营保健食品。如违反相关规定销售保健食品的,一经查实,按照《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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