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是食品生产企业的生命线,是整个行业能够进一步发展的关键。为了保证我市食品工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给市民一个优越的生活环境。近期,市质监局印发《亳州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市推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任制度。
据了解,目前已有200余名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参加食品安全主任制度的培训,经过考试后,将选拔出亳州市第一批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主任。
根据市质监局规定,想通过考试必须要掌握四项能力,分别为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掌握技术性法规(如添加剂的使用)、掌握质量管理体系、了解质量监管部门的办事程序。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任暂分为三个等级,即初级I级、初级II级、中级。食品企业将按照规模决定聘任质量安全主任的等级。
通过考核后质量安全主任将具备“七项权力”包括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培训、建议和咨询权。对企业原材料的进货验收工作负有监督权,有权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变质、过期及非食用原料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原材料进行生产;对本企业成品出厂负有监督权,有权禁止涉嫌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出厂;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负责组织协调企业内部的溯源调查、召回处理、统计和报告工作。
市质监局对质量安全主任将实施五项制度分别为:聘任公示制度、考核初评制度、继续再教育制度、综合评价制度、人才跟踪制度。目的在于提高食品安全主任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一支有一定素质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队伍,使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最有效的贯彻,最终使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得到真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