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显示,在日前,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方案的出台,食品安全监管从过去的质检、工商和食药监等多个部门各管一节的情况,变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集中执法。而且业界人士认为,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实行垂直的统一管理机制,有利于落实监管的责任,对资源的综合利用大大的提高,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无缝隙的对接。
此方案的提出,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整合,来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理总局。此次的方案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进行统一的管理。
而且,新组建的过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食品安全的标准。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鬼道农业部。这意味着,今后除了食品安全标准有卫生部门制定外,具体的监管有两个部门进行负责,一个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二是农业部的管理。
对消费者来说,监管职能的整合带来的好处就是,今后如果发现有关食品安全的问题,知道去哪个部门去反应,让哪个部门去处理。以前的实践说明,人人负责导致的结果就是无人负责,监管部门越多,各个监管部门的界限就越模糊,存在的复检就越多,很难做到无缝隙的衔接,监管责任难以落实。
以之前的地沟油为例,从生产,到流通,再到消费,每个部门各负责一个环节:回收是市政部门管,生产是质检 部门管,流通是工商部门管。而地沟油一旦出现了问题,各部门似乎都没责任。这就是体制问题带来的监管盲区。在今后,随着监管职责的明确,分段管理出现的交叉执法。监管盲点等都有可能消除。
而且,监管体制的整合有利于集中监管资源,提高执法的能力。在多头的执法下,各个监管的力量比较分散,效能比较弱。在整合之后,指令统一、人员集中、装备集中,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也有很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