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物质水平的提高,我国居民对进口食品的需求量也急剧增加,各大BC2商城纷纷在这一市场攻城占地。继以网上超市起家的1号店之后,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天猫等各大平台纷纷发力进口食品领域,以期抢下一块大蛋糕。而在光怪陆离的促销口号和优惠背后,网购进口食品的生产日期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不少满心的欢喜的消费者在收到货后显得垂头丧气,原来送来的食品已快过保质期限了。“一看到特价就赶紧买了,以为这么大的电商不会有问题,结果到家后才发现保质期只有一个多月了,没办法,只能当水一样玩命喝了。”上海一位消费者对着从1号店买来的一整箱即将过期的牛奶,不由得一声叹息。
而这,并非个例。
食品到手已发霉 客服:生产日期以到手产品为准
今年6月,一位湖北武汉的消费者看到1号店商城上游奶粉特惠活动,便下单购买了惠氏金装2段3联包。等到收货时才发现,生产日期为2011年8月,截至2013年8月12日过期。更令这位年轻母亲“郁闷”的是,在联系客服退货时她被告知,消费者退货只能使用圆通和EMS,还得“自掏腰包”。
这不仅仅是个例,还有多位消费者在微博平台上投诉称,自己在京东商城上购买的进口食品“保质期不新鲜”。广东的一位消费者甚至在京东上买到了已发霉长毛的食品。
按理,购买食品要仔细挑选离生产日期最近的商品,这本是童叟皆知的道理。但实际上,上述那些网购食品的消费者却没有任何挑选的余地。
记者在1号店和京东食品商城上发现,尽管食品类商品的介绍栏上都标注了产品保质期限,但全部没有明确标注产品具体的生产日期。即使在特价促销商品页面,也没有看到任何有关保质期限和生产日期的标注,而不少买到快过期食品的消费者,恰恰买到的就是“跳楼价”商品。
对于生产日期的询问,1号店的客服回应称,由于产品批次不同,一切具体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收到的实物为准”,同时承诺“到货的商品不会临近保质期”。但从消费者所投诉的情况来看,1号店客服的这句承诺似乎成了一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
临近过期产品或成清仓、促销“利器”
B2C平台的后台管理系统要记录每个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以便在快过期之前(提前3个月)下架并返还给其他供应商。但有业内人士透露称,有些B2C电商的库存管理十分粗放,对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未进行详细登记和管理,甚至会为了经济利益和清仓需要,把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打折处理,由于并未真正过期,就算消费者投诉,电商也可以“不属于质量问题”来进行搪塞。
“购买进口食品,本来就是追求高品质,如果已经不新鲜甚至快过期了,又不给退换,那还不如在超市购买日期新鲜的国产食品。”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法律尚存模糊地带 商家不应逃避义务
对于这种现象,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张红秀律师表示,如果是店主网售食品的生产日期未公示给消费者,网络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但另有法律人士坦言,由于电商零售业的特殊性,我国对网售食品是否应标注生产日期尚未有具体细则。
不过张红秀同时也表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电商不得以”产品批次不同“等理由进行搪塞。如果消费者买到日期不新鲜的食品,电商应无条件予以退换货物,不应以其他理由拒绝退款,或要求消费者承担运费。”如果出售的食品临近保质期,电商有义务在页面直接作出提示,否则仍可以涉嫌欺诈消费者为名向商家提出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