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将对辖区内的食品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改革

2013-07-105888.TV 新闻资讯
    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有效监督和管理,随着近年来我国的食品行业的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很多在食品行业过多的行政审批制度也成为了行业发展的绊脚石,近日广州市针对地区的需求特点加大了对于食品行业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力度。
    根据市政府简政强区事权改革的工作部署和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依照依据《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29号令)以及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下放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的通知》(粤质监食函〔2012〕586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市府令2013年第90号)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现就调整我市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发证工作通告如下:
    一、食品分类
    将加工食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具体类别以市政府第五批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目录及相关配套文件为准)为A类食品。除以上品种以外的其他食品均为B类食品。
    二、调整事项
    (一)A类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由广州市质监局组织实施。由市质监局受理申请、省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中心或市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中心(以下统称“审查机构”)实施现场核查、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实施许可检验、市质监局收集汇总办证材料后审批核发证书。
    (二)自2013年5月1日起,B类食品审批发证权限调整为各区、县级市质监局组织实施。由区局组织受理申请,审查机构实施现场核查,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实施许可检验,区局收集汇总办证材料后审批核发证书。
    三、受理单位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A类食品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9:00-12:00;13:00-17:00);星期五(900:-12:00;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址:
    申请窗口: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事大厅,电话:020-38920226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1307室食品生产监管处,电话:020-83228317、83228125
    (二)B类食品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具体时间由各区局自行确定);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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