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食药总局”)印发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下称“三定方案”)。在三定方案中,体现在内设的三个食品安全监管司。
据有关人士透露,在三定方案中,食药总局将设17个内设机构,与2008年的三定方案所定的10个内设机构相比,新定职能有所变化。新的食药总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45名,与2008年的197名人员编制相比,近成倍增加。
“这次整合不是简单的物理整合或者叠加,而是一种化学整合,起了化学反应,过去质监管生产,工商管流通,食药监管餐饮,这种分段监管虽然分得很清楚,但是边界又不清楚,总是出现你推我让的职责推诿问题,这次调整试图把分段监管打破,不是按照生产、流通、餐饮来划分,而是按照一司、二司、三司来划分。”胡颖廉说。
原来国家药监局有个政策法规司,这次一分为三,一个是法制司,专门做法律、法规;另外一个是政策研究室(综合司),加强研究职能;第三个是新闻宣传司。
“我们经常说要靠国家监管,每一种食品都管住,这是不现实的,所以要加强中央部门的顶层设计和正确指导,所以这次从这几个方面来转变职能,这是非常正确的,也是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一种表现。”胡颖廉表示。
虽然三定方案中不乏亮点,从学术角度来说,胡颖廉觉得还存在一些疑问。“这些疑问还需要继续关注,因为现在还是一个多头管理的机制,农业部、食药总局、卫计委,它们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在将来还是需要合并到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