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媒体报道部分国产奶粉含有反式脂肪酸,一石激起千层,网上“含反式脂肪酸食物清单”之类的文章迅速流传,一时之间妈妈们谈“反”色变。面对这场风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家介绍:反刍动物瘤胃中的微生物会自然产生反式脂肪酸,因此反式脂肪酸在牛、羊等动物的肉、脂肪、乳和乳制品中普遍存在,而以牛、羊奶为原料的婴幼儿奶粉自然就会含有反式脂肪酸。所以消费者看到“反式脂肪酸”这五个字无须反应过度。
相对于消费者对媒体报道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记者发现消费者走进市场选购食品时,绝大多数人还是只会以口味、价格等因素作为主要选择标准,对食品包装上的各类标签、说明很少关注。上周末,记者在小区附近一所大卖场乳制品冷柜旁观察,发现绝大多数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除了稍微瞄一眼商品上的生产日期外,基本不看标签。记者询问一位选购进口酸奶的消费者,问她是否注意过商品上的中文成份说明表,对方表示:即使看了也不懂,不知道如何判断这些信息对身体健康的影响……令人无语。
专家表示,食品标签是消费者自我保护的一道重要防线,想吃得明白、放心,首先就要读懂食品标签。
促销食品:防保质期陷阱
食品标签,是指附于食品包装或容器上的一切吊牌、文字、图形、符号说明物等。我国于2012年4月20日正式施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应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以及其他应标示的内容。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的一位负责人表示,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也是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的最直接有效的途径。然而,近年来因食品标签不明确导致的问题时有发生,消费者对产品标签上标注的信息不理解、不明白的现象也对选购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新标准的实施,将会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
以最关键的保质期为例。现代社会,食品很难坚持“现做现吃”,所以保存食品是不可避免的。任何食品在保存中,都会按照一定的速度发生变化。在不同的食品中,变化最快的那种属性并不相同。比如奶、蛋、肉等生鲜食品,往往是细菌生长最先发生,然后才会有气味等方面的变化。饼干,一般是受潮变软,口
感最先发生变化。而方便面,则可能是油先氧化,产生异味。这些都算是“食品变质”了。
从去年年底开始,上海市的工商管理部门已指导本市农工商等20家超市总部建立完善了有关临近保质期食品经营的制度。首次在本市范围内明确了临界食品的“临界点”问题:所售食品分别按照1年以上、半年以上不足1年、90天以上不足半年、30天以上不足90天、16天以上不足30天、3天以上少于15天等不同保质期,对应按照或者不低于期满之日前45天、20天、15天、10天、5天、2天期限,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要求。
另外,相关部门建议商家因地制宜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正常食品与临界食品捆绑销售或作为赠品时,应通过加贴标签等方式提示或告知;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储存食品,出库销售做到先进先出;每天检查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柜)内食品,及时清点做好记录;严格执行超过保质期食品销毁和销毁监督制度等。
记者在联华超市看到,对于临近保质期的产品,超市会特别贴上醒目的黄色标签并打折销售。例如一盒日式肥牛饭的半成品就被贴上标签,并以原价的2折销售。
食品添加剂:留意查看配料表
在产品名称和类别方面,消费者也得注意区别。以橄榄食用调和油为例,它并不等同于橄榄油,价格也比橄榄油低。国家目前对食用调和油并无统一标准,各厂家在调和油里添加什么油、各种油的比例不尽相同。
在购买包装产品时,要留意查看配料表。食品的营养品质取决于原料及其比例,根据最新实施的国家标准,要求各种配料应按照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进行排列。这个要求的意思也就是,含量最大的原料排在第一位,从多到少,最少的原料排在末位。如果一个产品排在首位配料的是水,而
后是牛奶和其他材料,那么在食品类别上就属于“乳饮料”,如果排在首位的是牛奶,其次是水等其他配料,那它就属于调味牛奶。要清楚的是,乳饮料的营养价值不及牛奶高。
看配料表,还得看是否有可能导致过敏或不良反应的配料。比如,有的人对鸡蛋过敏,买点心等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挑选。新标准列出了8类致敏物质,鼓励企业自愿标示以提示消费者,8类致敏物质以外的其他致敏物质,生产者也可自行选择是否标示。
大部分消费者看配料表里的各种食品添加剂总是晕晕乎乎的。根据规定,食品添加剂不能简单用“色素”、“甜味剂”等模糊的名称,必须注明其具体名称。专家解释说,比如说在食品添加剂方面,过去就写一个添加剂,或者写一个色素,这种模棱两可就不允许了,现在要求必须全标注,“比如你是使用柠檬黄的食品可有三种方式标注,比如标注柠檬黄,或者标着色剂102,102是添加剂的一个编号,或者标着色剂柠檬黄都可以,但是必须要具体、可追溯。必须要用一些老百姓看得懂的名称。”
而要辨别各种食品添加剂的作用其实也不难:带颜色的,比如“柠檬黄”、“胭脂红”等,一般是色素;带味道的,如“甜蜜素”、“阿斯巴甜”、“甜菊糖”等,就是甜味剂;带“胶”的词,通常是增稠剂、凝胶剂和稳定剂等。至于常见的“山梨酸钾”则属于防腐剂。
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300多种,此外还有200多种营养强化剂。但是随着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增强,很多人都不希望食用食品添加剂,但是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食品添加剂专家孙宝国的介绍,食品添加剂就在每一个人的身边。
孙宝国指出,我们喝苏打水,苏打水的小苏打就是碳酸氢纳,就是食品添加剂,在苏打水里它是酸度调节剂,如果用在馒头、用在油条当中就是蓬松剂。油盐酱醋里都有食品添加剂。网上流传的“在家里自己做饭就不用吃食品添加剂”这类说法,普通人根本做不到,而且也没有那个必要。
营养必标“4+1”
人们购买食品很关注营养信息。今年1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食品须在标签上强制标示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4种营养成分和能量(“4+1”)的含量值,各自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哪怕其含量为0,也需标注0。该通则是我国第一个与食品营养标签有关的国家标准。
根据国家营养调查结果,我国居民既有营养不足,也有营养过剩的问题,特别是脂肪、钠、胆固醇的摄入较高,而这些成份是引发慢性病的主要因素。通过实施营养标签标准,要求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营养标签内容,一是有利于宣传普及食品营养知识,指导公众科学选择膳食;二是有利于促进消费者合理平衡膳食和身体健康;三是有利于规范企业正确标示营养标签,科学宣传有关营养知识,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据介绍,今年1月1日前生产的商品可能没有标识“4+1”内容,如果在保质期范围还是能用的。若是在《通则》实施后新生产的食品未按规定标注,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过,在走访中记者发现,市民对食品包装上“营养成分表”内容不敏感,甚至是直接忽视其内容的存在。消费者吴女士就说,平时购买食品只关注价格,几乎是忽略营养成分。她很早就知道国家实施《通则》,但她平时顶多就看看生产日期,很少会注意具体营养素的含量。
此外,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正在超市购物中的消费者,多数受访者表明只看生产日期,而不看食品营养标签,主要原因是看不懂。
其实,看营养成分表是有技巧的。首先看分量,因为所显示的营养值以“每份”或“每100克”为基础。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所吃的实际分量,结合营养信息表中所列的值,来计算出摄入了多少营养素。
专家解释说:卡路里是衡量食物热量的单位,1卡等于4.184焦耳,人体每天需要摄入约2000千卡的能量。食物标签上,能量往往以千焦(KJ)为单位,要计算有多少千卡,就将千焦的数值除以4.184。如果食品包装正面标示“无卡路里”,那“每份”食物里所含的能量少于5卡。
营养专家表示,按人一天应摄入2000千卡食物的标准计算,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供能分别占总能量的13%、27%与60%,那么人一天应该摄入的蛋白质量、总脂肪量应不超过60克。
专家提醒,营养成分表右侧一栏的“NRV%”,代表该营养成分占标准日摄入量的百分比。以100克计量的产品,如果脂肪一栏的NRV%标记为15%,那么每食用100克该产品,就摄入15克脂肪。如果食用该产品超过400克,当日的脂肪摄入就超过60克,已经超标,长此以往对心血管是很大的负担。
“优质脂肪”并非越多越好
在营养成分表里,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多不饱和脂肪(酸)、胆固醇(以毫克计)都归在全脂肪的标签之下,可在脂肪的大标签下分开列出含量,也可全部归于脂肪总量。
饱和脂肪主要来自动物食品,也有少部分植物食品。例如,椰子油和棕榈仁油都含饱和脂肪。反式脂肪是人造脂肪,一般由植物油经“氢化”技术处理后产生,是代替动物油的一种产品。它耐高温、不易变质、可存放更久,能增加酥脆的口感,广泛用于点心、饼干、面包、蛋糕、炸薯条等食品中。
不饱和脂肪主要存在于植物油、坚果、鳄梨和鱼中,通常被称为“优质脂肪”,它不会像饱和脂肪和反式脂肪会增加人的坏胆固醇。虽然不饱和脂肪属于健康脂肪,也不是多多益善,仍需注意你每天摄入的卡路里总量。需注意的是,每日膳食中,脂肪提供的能量比例不宜超过总能量的30%,即600千卡。
标签上的总碳水化合物包括糖和膳食纤维。专家介绍说,膳食纤维能促进肠道蠕动,减少脂肪吸收,习惯吃精细软食物的人往往受不了“粗糙”的纤维。一些号称高膳食纤维的产品能“粗而不糙”,让消费者容易接受,是因为加了油脂。纤维吸油之后变软,容易下咽,所以纤维含量越高的产品,通常所含的脂肪也越多。
钠是盐的一种成分,几乎所有食物都含钠。加工食品和罐头食品通常比新鲜食物含更多钠。少量的钠可以保持体液平衡,过量摄入容易引发高血压。
那么,超市里满是“低脂”、“低糖”、“无胆固醇”等标榜强化营养功能的食品,消费者该如何判断呢?
如果某产品宣称 “无或不含脂肪”,那就是每100克或100毫升食品中的脂肪量不超过0.5克。若是“低脂”固体食品,每100克里的脂肪量不超过3克。如果是“无或不含胆固醇”,那得在满足饱和脂肪含量的条件下,每100克或100毫升的食品胆固醇含量不超过5毫克。
同样,假如一个产品宣称“无糖或不含糖”,那每100克或100毫升的食品含糖量应不超过0.5克。若是“低糖”产品,每100克或100毫升里的含糖量不超过5克。同样道理,若是标明“富含膳食纤维”的液体食品,每100毫升的纤维含量应超过3克;而高纤维固体食品每100克的纤维量应超过6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