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在国内一直被广大消费者视为重点,尤其是近几年更是如此。前段时间(2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那么,这部关系着千家万户健康的重要法律修订有哪些看点呢?“火爆食品饮料招商网”对其阐述了相关观点。
网售食品“持证”上岗有问题电商可能被“连坐”
网购已成为我国消费市场的新势力。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7542亿元,个人网店达1246万家。该中心权益与法律部助理分析师姚建芳介绍,假品牌食品、临近保质期食品,甚至“三无食品”,这些是网民反映最多的网购食品问题。因为要拆包才能发现质量问题,网购食品常常陷入不能退换货的困境。
有鉴于此,送审稿中增加了关于网购食品的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应当查验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或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规定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
"无照经营"是网购食品安全的突出隐患。”姚建芳说,不少网站平台不审核商户的资质,网络食品商户准入门槛很低,质量也因此良莠不齐。法律修订作出的规定,将对电商平台带来更大压力,促使平台加强对商户的审核,从源头上减少食品安全隐患。要求平台先行赔付,对消费者也是利好消息,这与最近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一致。
专门增加条款强化婴幼儿食品监管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各类“洋奶粉”蜂拥进入国内消费市场。然而,这些“洋奶粉”的质量却参差不齐。上海奶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明是说,中国市场上的“真假洋奶粉”存在贴牌、分装、造假等问题。
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我国过去对进口奶粉的管理相对宽松。一些不法企业从新西兰等国家进口大包装乳粉到国内分装,其间可能出现原料调包、掺劣掺假、生产条件不过关等问题,影响奶粉质量。
为强化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监管,送审稿专门新增条款,规定“国家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将生产原料、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
此外,根据送审稿规定,如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将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重处罚违法违规获刑者或将终身禁入
食品安全违法成本较低,一直被认为是我国食品安全违法问题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众多食品安全问题的背后,最直接的就是经济利益,违法可能性及其成本间存在反比例关系。”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严国亚说。
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是此次送审稿的主要内容之一。根据送审稿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在财产罚款方面,将非法添加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罚款额度由原法中五至十倍罚款提高到十五至三十倍。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金泰廙表示,“终身禁入”在一些地方的食品安全法规已有所体现,全国立法拟“禁入”是一大进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一些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始作俑者“换马甲重来”。
对于罚款比例的提高和最低赔偿额,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宽认为,这增加对企业从事不法行为的震慑,但“效果仍有待强化”,同时消费者要想获得赔偿,还要注意保留购物小票等证据。
“加重处罚可能成为今后系列法律的一种重要趋势,相对而言,国外对于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等涉及人身侵害的立法,通常也比较严格,惩罚较重。”严国亚表示。
强制企业保险(放心保)为食品加上一把“安全锁”
送审稿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据调查统计,我国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0多万家,绝大多数都是中小企业,与此同时,还有不计其数的食品门店、作坊及小摊贩。由于食品行业链条比较长,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加工能力较薄弱,其上游种植、养殖环节及下游的物流运输、市场环节都存在安全风险。
业内专家表示,即便是再严格的把控,食品厂商的经营风险和经营事故并非能绝对避免。西北大学法学院张炜达博士表示,推行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不仅能够为食品厂商加一把安全锁,并且通过投保来分散食品企业的经营风险,还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