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的了解到,为了推进国家食药品监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及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国家食药监总局已于近日公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等10项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
此次发布的10项标准,包括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基础术语(信息技术、药品、医疗器械部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分类与编码规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基础数据元(总则、机构人员、药品、医疗器械部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基础数据元值域代码(总则、机构人员、药品、医疗器械部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数据集元数据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数据共享与交换接口规范、食品药品监管应用支撑平台通用技术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数据库设计规范和食品药品监管软件开发过程规范。
10项信息化标准的实行,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加强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的重要举措,是统一食品药品信息化标准规范的重要依据,是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基础保障。对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另外,国家食药监总局还将从实际出发密切结合信息化工作,按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并将继续组织开展信息化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工作,不断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