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以转基因技术为向导的产物逐渐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转基因食品虽然在客观上对解决世界性的粮食问题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转基因技术毕竟还是一项新兴的技术,其安全性到底怎样?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针对次问题建议,严格落实转基因产品标识制度。
长期食用转基因食品是否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有害的影响,这些都还没有定论,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争议也比较大,而广大消费者对此则更是不明所以、不知所措。在这种情况下,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让广大消费者能够自主选择是否消费转基因食品,就显得尤为重要。
事实上,我国关于转基因相关生物及产品标识制度的建立已由来已久,早在2001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随后农业部又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卫生部也颁布了《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在这些行政法规中都明确规定了对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及转基因食品,必须进行明确的提示性标注,例如《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就规定转基因食品的标签上必须标注"转基因XX食品"或"以转基因XX食品为原料".应该说,我们的法律规定不可谓不清楚。
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老百姓对如何鉴别转基因食品还是知之甚少,更不知道生产转基因食品的企业是否依法进行了标注,以及有关执法部门对于转基因食品标识的监管力度到底如何。由于消费信息的不对称、不透明、不及时,造成当前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流言盛行,消费者将信将疑,不知该如何选择,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恐慌。为此本人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转基因食品相关问题的立法层级,由人大尽快正式立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把转基因食品的标识制度确定下来。
二、通过权威新闻媒体系统、长期地宣传转基因食品知识,尽管转基因食品是否有害尚无定论,但政府应该把如何鉴别转基因食品的知识告诉消费者,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
三、执法机关应加强对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执法监督力度,对于未按照法律规定如实标注的企业,应加大处罚力度。
四、建立转基因食品生产企业登记备案制度,凡是生产转基因食品的企业,除了在产品上依法如实标注以外,都应该把产品的名称、种类、产量等信息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对外发布,消费者可直接上网查询,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