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在周末或者是闲暇无聊的时期都喜欢去逛街或者是商场,这时往往都会看到一些食品打折促销,很多消费者都会被这种促销活动所吸引,但是,往往很多人都不留意,买回来的食品还剩几天或许就会过期,看着买回来一大堆的食品,只能抓紧吃完。大家最关注的问题就是,明明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规定,临期食品应该单独设立专柜,但是,多数商场上却是根本没有设立。
快过期食品混搭卖
对于快要过期的食品,一些超市最常见的促销方式就是混搭着出售,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有些赠品是用胶带捆绑着出售的,例如记者拿起了一盒价值6.5元的酸奶,这种酸奶买两盒可以赠送一盒,然而这三个商品都是捆绑在一起的,赠品酸奶上会贴着一个“赠品”的标志。
然而,当记者试图想看一看产品的保质日期时,却发现已经被粘得严严实实,根本看不到。记者只能撕掉胶带再查看,上面写着生产日期是2014年2月28日,保质期是14天,到了3月14日就过期了,而记者查看是3月12日,如果稍不注意,这种酸奶就过期了。而捆绑出售的其他产品,也不是新鲜生产的食品,距离保质期也只有7天的时间了。
产品赠送礼物捆绑销售
还有一类食品的促销方式是赠送礼品,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一箱2013年8月12日生产的干脆面,到了2014年4月10日就要过期了,然而,记者3月15日在超市里查看时,购买这样一箱30袋的干脆面,可以赠送一个搪瓷汤碗。
在购买的过程中,记者注意到,很多市民只专注着查看赠品搪瓷汤碗的质量,并没有仔细查看干脆面的保质期。在促销员的介绍中,也只是极力推介赠品汤碗如何划算,折合市场价也得10元钱,一箱30元钱的干脆面消费者是赚到了。
对此,记者也询问促销员,这种促销干脆面是不是要到保质期了?此时,促销员才说,这不是新品推介,确实是要到期的产品了,厂家才让捆绑赠品出售的。而记者在一旁查看,多数的消费者在购买的过程中并没有关注产品的保质期。
超市里不见临期食品
记者根据市场上出现的现状进行调查,发现在超市里难觅临期食品的专柜。走访中,记者询问超市的理货员,对方表示,超市里一般临期产品都会打折促销,或者买一赠一的方式,这样很快就可以出售,不需要设置临期产品的专柜。
而在超市里,对于促销的产品,也都会重新粘贴一个新的条码,方便收银员在结账时识别。多数的超市里,都不愿意公布临期产品的信息。还有一些超市,在将临期产品捆绑销售的时候,会提高原产品的价格,让消费者雾里看花,不知道买的到底实不实惠。
据一家超市的理货员介绍,将临期产品和新鲜食品进行销售,还能拉动新鲜食品的销量,商家都愿意如此销售。
其实市民并不排斥临期食品
那么,超市不设立临期食品专柜,是不是因为消费者不买账呢?对此,记者走访得知,部分消费者认为临期产品如果降低价格卖,肯定会买的,因为价格上要降低很多,如果在保质期内食用,也是一件很实惠的事情。
还有的市民认为,超市隐瞒临期产品的实情,对于消费者来说,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市民李女士说,“快要过期的食品,并不是不能吃了,只要降低价格,自然就会有需求的顾客去购买,超市应该还消费者一个知情权。”
希望超市设立临期产品专柜
那么,到底什么是临期食品?对此,记者经过查询了解到,临期食品是指快到保质期的食品。在2007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了《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今后“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作出醒目提示。”
由于此项规定为指导意见,并没有硬性规定,所以对于超市的约束力并不强。2012年,《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对即将过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也就是临期食品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面对着国内的这一项规定,据有关人士表示,对于临过期食品,作为商家,不仅要追求利益,更要注重诚信,超市应该自律,倡议各家超市要把临期食品进行统一摆放,方便顾客来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