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前几日从海南省检察院了解到,海南全省检察机关将从3月至10月开展为期8个月的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行动,严惩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以及这些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
据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省检察院于2014年3月至10月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将配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对辖区内破坏森林、矿产资源、污染环境、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高发区域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形成打击合力;通过走访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查询“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关注新闻媒体相关报道、认真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多种方式。
另外,将对近年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梳理,摸排有案不立、构成犯罪案件不移交、以罚代刑的线索,发现并查处相关犯罪案件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保护伞”。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及时移送案件线索,监督公安机关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并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届时,检察机关将对监督的案件逐案登记、跟踪监督,及时掌握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判决情况。对监督立案的重大案件,及时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跟踪催办,防止立而不侦、久侦不结。
省检察院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要监督公安机关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对重大、疑难、复杂或干扰阻力大的案件,上级检察机关必要时直接赴当地督导办理。对发现的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要依法坚决进行查处。
严打食品安全等危害民生安全的犯罪活动需要实现社会共治,海南省检察院表示,开展这项专项活动离不开公众的参与、配合和监督。公众可以到当地检察机关举报、控告相关犯罪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