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水平的提高,让人们对于食品质量和口味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应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将不断变化,来确保食品行业的不断进步。
6月1日起,新版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将正式实施,替代原《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5月28日,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推进新版《规范》的执行,该局已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及指导工作,2015年,将根据新版《规范》制定我省相关的地方性规章制度。
据了解,新的《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与原《规范》相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强化了源头控制,对原料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等环节食品安全控制措施做了详细规定。加强了过程控制,对加工、产品贮存和运输等食品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制定了控制生物、化学、物理等主要污染的控制措施。加强生物、化学、物理污染的防控,对设计布局、设施设备、材质和卫生管理均提出了要求。增加了产品追溯与召回的具体要求等。
地方版的《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将会更有针对性,更有时效性,对于行业的发展,和人们的食品安全保障都将有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