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以创新驱动 才能始终掌握主动权

2014-08-265888.TV 新闻资讯

  食品行业的发展,在近些年来,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市场的增长主要的动力,还是源于消费者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对于现 在以创新驱动增长的模式,在食品行业还没有看到明显的现象。

  从加多宝和王来吉的关于正宗凉茶的争夺,到康师傅和统一为了市场控制权的大力促销赚吆喝,再到最近的农夫山泉和怡宝关于水 源的争吵,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到这些矛盾的本质,其实还是围绕传统的东西,不断地吸引眼球,提升产品的销量。
  由于没有创新的东西出现,产品的包装也开始有被仿冒的现象,这在食品行业,似乎已经算不上什么新闻了。
  日前,在成都就有市民发现双汇与美好的“优级火腿肠”外包装非常相似,无论是从商品名称、颜色搭配还是整体设计,若不仔细 看,难以分辨。对此,成都希望食品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称双汇“优级火腿肠”侵犯了公司相关产品的外观权。
  对此,成都希望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称,“美好优级火腿肠是公司的拳头产品,近年来使用的优级系列火腿肠产品上的外包装,是 经过专门的设计,凸显产品的特色和个性,具有显著的识别性。”据了解,美好优级火腿肠外袋于2013年3月27日获得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有关负责人表示,“双汇在四川各地新推出的同类产品包装,不管从产品的外包装材质、色彩及字体上,均涉嫌模仿美好优级火腿肠 系列的外包装。”由此,成都希望食品有限公司向工商部门进行了举报。
  关于此事,记者向双汇集团方面发去了采访提纲。双汇方面回复称,目前有关事件还需进一步调查了解,择日再作回复。
  如何认定一公司产品包装是否对另一公司造成侵权?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春海表示,首先得看有关产品包装是否获得产品外观 专利权,如果其向国家知识产权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并被授权,那么其外观专利权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对方仿冒,则构 成侵权。另一种情况,如果有关产品包装没有取得外观设计的专利,但其是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或装潢,具有显著性,区别于其他商标 ,若其他产品仿冒,则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在这样的一些事件背后,我们看出来的是食品企业的竞争,只停留在表面,只是简单的包装,口味等。现在人们的经济条件已经明 显好转,相应的对于食品品质等的要求都在不断地提升,如果企业不及时的进行创新,未来得发展道路将会越来越窄。
  之前猴菇饼干出现之后,加上积极地产品宣传,在市场上面迎来了不错的销量,特别是对于养胃等功能的强调,已经把产品打造成 为一款养胃爽口的新型饼干,在市场上面受欢迎也是情理之中。
  市场的竞争还将会持续,面对新的市场环境,如果要想快速占有市场,将会越来越难,留给小企业的机会也将会更少,但是一款适 应市场的创新性的产品,在市场上面,就将会迎来非常不错的市场表现,作为黄金单品,对于企业的盈利和品牌,都将是非常好的促进 作用。
  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想赢得市场的主动权,就必须足够的了解市场,了解行业,用不断地创新,带来新的产品,抓住消费者的胃 口,才能实现长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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