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工作一直是政府监管部门监管的薄弱区域,对于市场的建设也有一定的制约作用。积极地弥补不足,稳定行业市场,是非常关键的,同时也是很有必要的。
近日,山西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省工商局联合召开省市县三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开展全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会上,省食安办主任、省食药监局局长赵光国就加快完善县乡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提出明确要求:
1、全省改革进展不平衡,要加快到位。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进展顺利。目前,省市改革已经完成,县级三定方案全部出台,乡镇监管站大部分也已经到位开展工作。通过改革,一批先进县,已充分显示出新体制的优势和活力,监管力度明显加大。事实证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改革决策是正确的,哪里改革快、到位早,哪里的监管就会打开新局面、焕发出新的生机,哪里的人民群众就会在食品安全上早一天享受到改革成果。各地乡镇站的人员要尽快到位,对进度慢的,要督查、约谈、通报。
2、坚决维护和贯彻落实中央9号、18号文件和省政府27号文件精神,不能走样。食品药品不同于其他商品,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属于公共安全,不能等同于其他商品,不能当作是一般意义上的市场秩序。最近,个别省的一些地方用简单方法解决机构限额问题,出现了“三合一”“四合一”的做法,像我们这样改革已经到位的省,不能出现“翻烧饼”的情况。对出现偏差苗头的,要坚决制止,并及时上报省局。
积极的监管改革加上灵活务实的监管政策,将会有利的提升食品安全行业的健康发展,不断提升行业的基本素质,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