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对于食品的生产以及质量的保证都是一定的威胁,因为小作坊的生产条件等往往不能保证食品质量的安全,也因此成为每次食品监管的重点。
据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襄阳市食品安全办出台新规定,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安全监管。
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要求、固定从业人员一般在7人以下、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的食品生产单位或个人。市民开办食品小作坊需经食药监部门验收合格后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周围应无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等扩散性污染源,其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使用腐败变质和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原材料生产食品,严禁在食品中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小作坊应当委托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生产、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销售;食品小作坊生产的产品不得进入商场、超市等单位销售。
根据办法规定,执法人员将对无证生产加工、生产条件不能保持、产品抽验2次不合格、造成食品安全质量事故的食品小作坊予以取缔。
针对行业存在的情况,及时的落实相关的监管范围,实施新的管理办法,将会有效地提升监管的效果,促进行业的稳步发展。该管理办法已经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