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从泰安市食药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从11月5日至2015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酒类、火锅食品、蜂产品、水产品、桶装饮用水等8类食品是重点查处的对象。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全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泰安相关活动从11月5日开始,一直持续至2015年2月底,期间严惩食品制假售假、非法添加、滥用违禁药物、非法生产经营等问题。
酒类方面,重点查处假冒注册商标制售假劣白酒、啤酒、葡萄酒;使用工业二氧化碳制售啤酒;使用柠檬黄、日落黄、甜蜜素、胭脂红、山梨酸、苯甲酸等勾兑假劣葡萄酒;国内灌装冒充原瓶进口的假劣葡萄酒;通过网络销售假劣酒水等。
重点查处的火锅食品包括,牛羊肉片(卷)等肉品掺杂使假;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肉加工制作食品;预包装火锅底料、自制火锅底料、调味料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罂粟壳等禁用物质;使用非食用油或劣质食用油。
开展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调味品等的专项整治,以食醋、酱油、泡菜、豆瓣、料酒等为重点。
“注水肉”也是专项整治的对象,将对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使用的猪肉、牛肉逐一进行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