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城市到小城市,纷纷出台的食品安全政策,加强和改善了城市食品安全问题,那么农村呢?农村的食品安全怎么办,相关部门千万勿让农村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盲区。”
在农村集市上,熟食和肉制品价格一般比市里便宜,生意也很红火。当问及有没有营业执照和卫生合格证等证照时,店主直言不讳地回答说:“有的有,有的没有,都是乡里乡亲和左右邻村的,卖啥用不着天天出示证照,货源都是当地加工生产的,有的是从镇里或市里批发来的。”有些农民认为,买啥就图个方便和便宜点儿,吃了没病就是福分。据了解,农村经营的熟食品和肉制品,大都是个体私营小作坊和小厂房加工生产的,就地进货、就地加工、就地销售。今天在这个集上卖不了,明天再追赶邻村的集市去叫卖,尤其是卖不了的肉类熟食,拉回来再回锅一下,就可保持“常卖常新”。炸油条、油饼、粘糕和麻花的,总是那“一锅油”,听说有的还是用的“地沟油”;肉饼和灌肠类就更难说是什么劣质肉做成的了。经营者奉行的是,只要食品售出不出问题就无所谓,出了问题也难以查到“祸根”究竟源于张三还是李四。
善良的百姓没有二心,但随着市场的发展,总有一些利欲熏心、利令智昏的不法分子,利用农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较为弱化、有关部门对农村集贸市场管理“鞭长莫及”或时有监管不到位的现状,肆意钻空子,明目张胆地兜售伪劣假冒商品,制造了许多“食物中毒”的食品安全案件,甚至导致人命的也屡见不鲜。因此,要深刻汲取和高度警惕这方面的沉痛教训。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食品安全大如天,监管责任重于泰山,农村市场是大头,丝毫不可忽视和懈怠。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也为我国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因此,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挺起腰杆,理直气壮地依法开展工作,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部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的轨道。
要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的法治教育。采取城乡并举、同步实施的办法,全方位开展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教育,把农村这个广阔的市场作为“主攻阵地”,让广大农民增强法治观念和自我维权意识,走出食品安全的“认识误区”,让文明、健康、时尚的现代生活理念入心入脑,远离伪劣假冒商品,不给不法之徒有机可乘。
要坚定不移地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司法、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全力组织协同作战,实施重拳出击和综合整治,不间断地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在文明执法的同时,对那些无视法律法规、置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于不顾、无证无照违规进行生产加工、肆意兜售和倒卖伪劣假冒产品的农村私营小作坊和市场摊点,要一律驱除和取缔;对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严厉惩处,追究其刑事责任。
无论是城市、县城还是农村,大家都应该加强警觉性,不给不法分子钻空子的机会,好好保护自己,不去害人。相关部门要强化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食品药品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要广泛发动群众揭发举报食品药品“黑窝点”和“不法之徒”,实行有奖举报。要“全民皆兵”,大打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战”,净化城乡市场,确保农村市场繁荣有序,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无处藏身,全面开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法治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