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安全的严格管制,不放过任何一个死角。日前,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食安办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处食品流通环节涉及食品类违法案件6件,罚款109000元,没收违法经营所得3304.98元。
区食安办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2014年和平区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副区长孟冬梅为组长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食安委各主要职能部门按照各个环节任务制定具体方案,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明确了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整治内容;加大巡查监督频次,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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