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食品监管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函[2010]566号)

2011-01-035888.TV 新闻资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全面了解掌握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资源,科学编制“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划,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国家局将组织对本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机构资源调查  
    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内本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调查工作,将调查表、填表要求、调查方案、网络操作手册等内容传达到辖区内本系统所有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并督促其如实、按时填报。本次调查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是指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保健食品监管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责的单位,包括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广东深圳和顺德等已实施监管机构改革试点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调查由省级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部门组织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查表的获得和填写  
    本次调查专门设计了网络填报软件。请组织本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登录http://121.52.209.94:100网址,按要求在线填报。有关调查和填表要求见《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调查表及填表说明》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资源调查方案》。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登录系统的用户名请查阅《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资源调查方案》,登录初始密码为“000000”; 如果无法准确获得用户名登录,请联系省级管理员或总管理员,由其按照规则重新分配并注册用户名。有关登录和填表操作请查阅《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调查网络系统操作手册》,用户名设置所需的行政区域代码见。  
    (二)指定专人负责  
    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1名省级管理员负责辖区内本系统调查的具体组织,督促指导各级机构及时填报,并对其填报数据进行审核。省级管理员通过登录http://121.52.209.94:100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进行用户注册(必要时),并审核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填报内容;如果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不能直接网络填报,省级管理员需要帮助其在线填报。省级管理员登录网络的用户名请查阅《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资源调查方案》,登陆初始密码为“000000”。有关登录和审核的操作请查阅《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调查网络系统操作手册》。  
    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省级管理员的姓名、单位、电话、传真、手机、Email、QQ号等信息报至本次调查的总管理员和国家局管理员处。省级管理员及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调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直接与总管理员联系解决。  
    (三)联系方式  
    1。总管理员:郭丽霞、李业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邮编:100021  
    电话:010-67758110、13426262300、13621163609  
    传真:010-87776913  
    Email:nike1962@qq.com,liyepeng66@sina.com,  
    QQ群号:50670105(请注明真实姓名或单位名字)  
    2。 国家局管理员:孙建平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  
    邮编:100053  
    电话:010-88330730  
    传真:010-88330760  
    Email:sunjp@sda.gov.cn  
    二、检验机构调查  
    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内本系统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的调查工作,将调查方案、调查表、填表要求、网络操作手册等内容传达到辖区内本系统所有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并督促其如实、按时填报。本次调查的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是指本部门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检验,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检验报告的食品检验机构,不包括企业内部的检验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查表的获得和填写  
    本次调查专门设计了网络填报软件。请组织辖区内本系统各食品检验机构登录http://121.52.209.94:100网址,按要求在线填报。有关调查和填表要求见《食品检验机构资源调查表及填表说明》(见附件5)和《食品检验机构资源调查方案》。检验机构登陆用户名请查阅《食品检验机构资源调查方案》,登陆初始密码为“000000”;如果检验机构无法准确获得用户名登陆,请联系省级管理员或总管理员,由其按照规则重新分配并注册用户名。有关登陆和填表操作请查阅《食品检验机构调查网络系统操作手册》,用户名设置所需的行政区域代码见附件5。  
    (二)指定专人负责  
    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1名省级管理员负责辖区内本系统调查的具体组织,督促指导食品检验机构及时填报,并对其填报数据进行审核。省级管理员通过登录http://121.52.209.94:100为食品检验机构进行用户注册(必要时),并对各检验机构填报内容进行审核;如果辖区内食品检验机构不能直接网络填报,省级管理员需要帮助其在线填报。省级管理员登陆网络的用户名请查阅《食品检验机构资源调查方案》,登陆初始密码为“000000”。有关填报、审核的操作请查阅《食品检验机构调查网络系统操作手册》。  
    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省级管理员的姓名、单位、电话、传真、手机、Email、QQ号等信息报至本次调查的总管理员和国家局管理员处。省级管理员及检验机构在调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直接与总管理员联系解决。  
    (三)联系方式  
    1。总管理员:贺巍巍、李业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七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邮编:100021  
    电话:13811512591,13621163609  
    传真:010-87776913  
    Email:vivid512@sina.com,liyepeng66@sina.com  
    QQ群号:50670105(请注明真实姓名或单位名字)。  
    2。 国家局管理员:孙建平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  
    邮编:100053  
    电话:010-88330730  
    传真:010-88330760  
    Email:sunjp@sda.gov.cn  
    三、报送要求  
    (一)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明确负责领导,工作落实到人,保质保量完成调查工作。填写数据要真实准确,避免盲报漏报。国家局将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调查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通报批评。  
    (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务必于2011年1月24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将填报的纸质调查表加盖公章后分别寄送至总管理员、国家局管理员和省级管理员处。各省(区、市)务必于2011年1月31日前完成本省网上填报数据的审核。 
附件:
/Upload_Map/2010/2011-01-20-14-02-29.doc
/Upload_Map/2010/2011-01-20-14-02-38.doc
/Upload_Map/2010/2011-01-20-14-02-46.doc
/Upload_Map/2010/2011-01-20-14-02-54.doc
/Upload_Map/2010/2011-01-20-14-03-00.doc
/Upload_Map/2010/2011-01-20-14-03-06.doc
/Upload_Map/2010/2011-01-20-14-03-11.doc
/Upload_Map/2010/2011-01-20-14-03-16.doc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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