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火爆食品饮料招商网记者了解,近日来,频频曝光食药监局为隐瞒“问题产品”的知名企业而公开致歉的消息。前段时间四川省南充市食药监局为隐瞒“问题奶粉”企业致歉,近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问题食品企业信息的公布问题也有类似情况。食药监局官网发布不合格企业信息为何被限制?
据悉,1月8日,黑龙江食药监局官网公布了由应急管理处发布的“省局关于公布2014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涉及不合格企业的产品包括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等16大类产品。记者注意到,在食用油品类中有知名企业被曝光。
但黑龙江食药监局上述公告的首段就注明:“未经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任何媒体、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引用或节选本站发布的信息用于新闻报导或其他公开用途”。
政府部门官网上公开发布的信息为何限制引用?连日来,记者就此问题数次致电黑龙江省食药监局,但应急管理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应急管理处汪处长和李副处长二人的手机也均不接听,短信未有回复。
专家解说:已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无论是南充还是黑龙江食药监局方面,其在此次食品安全问题的披露上都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嫌疑。”知名乳业专家王丁棉表示,虽然都是地方级食药监局,但都代表政府,食品安全无地界,只有公布并告知公众,才能让消费者获得真实对称的信息。
“国家授权让相关职能部门公开披露政府信息,如今却设置报道的条件,那么你公布的信息还能起到什么作用?”王丁棉直接表示,政府官员称曝光企业名单会影响企业发展,尽管事后迫于舆论压力公布了名单,但这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健康权。
就上述两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为,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表示,根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任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大众媒体都有权利曝光”,“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也规定,食品药品等监督检查情况属于公开之列,社会公众、传媒当然有权利引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