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甘肃省不管是县城还是乡村都已经步入了全面大采购的时节,并且对于各大餐饮服务单位来讲也迎来了餐饮业的高峰期,群众聚餐活动增多,所以对于食药监局来讲,保障辖区群众春节期间“舌尖上的安全”,开展系列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整治活动。
《通知》表示,此次大排查重点涉及十个方面,一是肉及肉制品。主要排查冷冻肉及肉制品在检验检疫证明、索证索票和进货检查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严厉查处假牛、羊肉及其制品,严厉打击 销售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注水、来自疫区、兽药残留超标等肉及肉制品的行为。特别要将进口肉及肉制品、以及进口水产品作为风险排查的重点。
二是豆制品。针对豆腐、豆芽、豆皮、豆干、腐竹等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碱性橙Ⅱ、硫酸钠、吊白块等行为开展风险排查,严厉打击以过期变质黄豆为原料生产加工豆制品和用非食用物质、滥用 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豆制品的行为。
三是水产品。主要排查在生鲜水产品饲养、运输过程中非法添加孔雀石绿、碱性黄、五氯酚钠等药物的行为;对水发水产品,主要排查工业用甲醛、工业用火碱等发制的情况,严厉打击在水产品和水发 水产品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四是食用农产品。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以百合、生姜、水果、蔬菜等为重点品种,主要排查农药残留、硫磺醺蒸、水果染色等方面的风险和隐患。
五是食品生产企业车间。重点排查生产企业在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风险点防控、产品包装标识、产品检验检测、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对不能持续保持生产条 件或随意降低工艺标准的一律停产整顿,突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隐患排查,对风险隐患大、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小作坊要坚决关闭。
六是大型餐饮企业。以旅游景区(点)、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中型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场所,以食品采购、餐饮具清洗消毒、凉菜制作加工、人员健康体检等为重点环节,以米、面、食用油 、火锅底料、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豆制品、白酒、葡萄酒等节日消费量大的品种为重点食品,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含“瘦肉精”肉品、“地沟油”、 劣质酒和“三无”食品行为;严厉查处超能力接待、超范围经营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购进食品及原料、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是食品批发企业库房。以各类食品批发企业库房、冷库等为重点,排查库房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食品储存、日常管理、进销货台帐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和隐患,严厉打击储存来源不明和无合格 证明,以及不按储存条件储存食品、更改食品生产日期、倒包返场等行为。
八是商场超市。以大型食品商场、超市为重点场所,突出对经营者在落实主体责任、食品进货查验、食品索证索票、进货台帐、临期(过期)食品管理、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等方面风险隐患的排查,严 厉查处销售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标签标识不全等食品的行为。同时,要将大型商场、超市落实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作为一项排查任务,监督经营者严格索取“电子一票通”台帐 。
九是农村集体聚餐。重点检查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的落实情况、集体聚餐过程中的食物来源、操作过程、加工制作、非法添加、卫生状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
十是农村集市。重点对农村集市的食品质量开展风险排查,针对农村消费者节日消费比较密集的米、面、油、肉及肉制品、酒类、糖果、水果、糕点、乳制品等重点产品,主要检查其来源和渠道,以及 质量合格证明等,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山寨”食品的行为,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甘肃省食药监局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通知之日起,利用1个半月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进行“地毯式”和 “拉网式”密集排查,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食品开展风险监测、质量检测和快速检测,使食品安全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